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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章 人头的秘密

书名:唐砖 作者:孑与2 本章字数:1018字 更新时间:2020-02-09 02:08
    她居然睡着了,刚刚还眨巴着大眼睛勾引自己的那日暮现在已经沉沉的入睡了,这是什么状况?云烨挠挠头看着睡的十分香甜的那日暮百思不得其解,有那个女人会在自己的新婚之夜,勾引了新郎一分钟之后就自己睡过去,她不知道后面还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吗?
    钻进了毯子,云烨长叹一口气,转头看看旁边那张依然红润的脸庞,说不上美,肤色还有些黑,只是那双眼睛清澈得如同一池春水,在那里可以看到蓝天白云,看到牛羊,唯独看不见尘世间的繁杂。
    云烨用手撩撩她额前的头发,有几根头发调皮的钻进了她的鼻孔,她用拳头粗鲁的揉几下鼻子,还把毯子裹的更紧一些。这时候云烨才想起来,她只有十四岁。
    前些天云烨在数怀里的噶啦汗的时候,算出了她的年龄,十四个羊的关节骨,已经被她把玩的黝黑发亮,上面似乎包着一层褐色的玉浆。传说中最好的玉石都要经过少女的手来打磨,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玉石的品质,那日暮脖子上现在就挂着云烨的那方玉佩,不知几十年后,会不会更加的值钱?
    轻轻的在自己脸上抽一把,这是什么心态啊,虽然自己现在欲念如潮,需要分散精力,那也不能起这样怪心思。十四岁的少女,在后世在干什么?不知道,反正不会每天放羊,不会随时面对死亡。
    禽兽做不来,实在是下不去那个牙口,草原上的女子就算早熟,身体发育的有了一定的规模,每一次只要起了欲念,云烨都有一种严重的罪恶感,和谐社会的教育在他身上极度的成功。
    那日暮睡的很安稳,云烨睡得很糟糕,尤其是那日暮睡到半夜,一条腿伸出来搭在他肚子上,更是要了云烨的老命,强忍着把她的腿塞回毯子里,脑子里拼命的想念辛月,才熬过去。
    草原上没有鸡叫,那日暮却准时醒过来,此时,外面星星还挂在高空,黑着眼圈的云烨搞不懂她满脸的幸福是从哪里来的。悉悉索索的穿好衣服,那日暮在云烨脸上轻轻的啄一下,就满面笑容的掀开门帘出去了,宛如得胜的大将军。
    帐篷里的红烛还没有烧完,闪烁着明灭的幽光,宦娘不知什么时候钻了进来,笑嘻嘻地问:“阿郎,昨夜睡得可好?”
    云烨没好气的说:“好个屁啊,我就一夜没睡,你们搞什么鬼。”
    宦娘吃惊的掩着嘴巴说:“阿郎,也应该顾惜一下自己的身子,少年人贪欢,没个节制可不行。”说完拿眼睛瞟床上。
    云烨腾地一声站起来,把毯子掀开,对宦娘说:“一把年纪了想什么呢,昨晚什么事都没发生。”
    看着干干净净的床单,宦娘很是怀疑:“那日暮对我说,她昨晚就是和您睡得的啊。”
    “没错,是和我睡的,也只是睡觉而已,一上床她自己就睡了个天昏地暗,半夜还抢我的毯子。我冻了半宿。下次这种不值钱的主意少出一些,我也少挨两次冻。”大清早的云烨非常烦躁。
    宦娘瞪大眼睛不停上下打量云烨,似乎要看出什么花花来。
    “不要瞎琢磨,我身体很好,没有隐疾,只是不愿意胡来罢了,我就算是要她,也会光明正大的进行,这么干算怎么回事,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,还是不要祸害那个傻姑娘了。”
    宦娘低着头,犹豫半天对云烨说:“阿郎,我不想回长安了,我留下来和那日暮在一起。”
    云烨停下穿衣服的手奇怪的问:“你不是一直希望回长安吗?你放心,我家里全是女人,你和她们会相处的很好的,安安静静的把这辈子过完不好吗?”
    “阿郎,我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,我也相信回到长安您会把我照顾得很好,我在草原上生活了三十年,已经习惯这里的日子了,再说我很喜欢那日暮,和她在一起的我感到非常的快乐。”宦娘笑着对云烨说。
    “你和那日暮只不过相处了一个月,这么快就喜欢上她了么?”
    “有些人只相处几天就好像已经在一起很多年了,有些人即使在一起一辈子,也会形同陌路,我知道那日暮的心,所以给她安排了这样的一个机会,谁知道,这个蠢丫头连这最后的机会也没有抓住,侯爷,不要抛弃这个傻姑娘,没有你的支持,她在草原上活不下去。”宦娘拉着云烨的衣角恳求。
    “宦娘,你要想清楚,到底是留在草原还是跟我回长安,你不要管那日暮,我会安排好她的,你只需要考虑你自己。”
    宦娘站在云烨背后,把云烨的头发盘起来绾成髻,再给他戴上帽子,顺便把两只帽耳理顺。悄声说:“我早就喜欢上草原了,喜欢这里无拘无束的氛围,阿郎,不用为我担心,公主一个人太孤单,我留下来陪陪她。”
    “我把所有的生活器具给你留下来,你自己照顾好自己,如果不喜欢在草原上住了,到了秋天会有商队来这里,你跟着他们回长安就是。”
    云烨一向尊重人的选择,无论是谁,只要他做出了明确的选择,云烨都会让他如愿,在他看来,大唐朝百姓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,如果再不让他们活得自由些,这一生与草木何异。
    那日暮有去放羊了,远远的能听到她的歌声,歌声里洋溢着幸福和期待。
    程处默回来了,这些天他在四处征讨那些不服从的小部族,按他的说法,大军只需要推过去,就把所有的叛逆清除的一干二净,他昨晚就回来了,想找云烨说话,结果被宦娘拦住,告诉他云侯今晚不宜会客。
    平时笨的需要云烨把他脑袋砸破才能灌进去一些东西的家伙,谁知他在这方面堪称无师自通,只是看看宦娘的神色就心领神会的去找何邵喝酒。
    大清早的起来就围着云烨转悠,还不是的在云烨身上嗅一嗅,挑着床上的一根长发朝云烨咧大嘴傻笑,半眯的眼睛里居然有那么一丝精光闪过,这是从来没有过的。
    “你眼睛冒什么光?还傻乐傻乐的,几天不见,从哪学会猜人心思的?”对程处默不用婉转,不明白的直接问就是。
    “烨子,你这么早就开始布局了吗?俺老爹告诉俺,兔子都有三个窝,人怎么也得有五六个窝才好,就是不小心有一个窝毁了,还有其他四个不是,这就叫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。”
    “混账话,什么叫狡兔三窟,现在是圣明天子在位,用得着做准备吗?只有乱世才需要做这些准备,我只是可怜那日暮,一个人带着那么些半大的孩子,生活不易,给她们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罢了,以后不许胡说。”云烨义正言辞的教训了程处默一把。
    “哥哥明白,你把洪城给支走了,军中现在没了百骑,做些小手脚就没人发现,以后不管谁问起来,哥哥就说这是烨子你不小心把人家闺女睡了,给的赔偿。”
    “滚!夯货。”嘴里骂着程处默,心里却在担忧,自己是不是做的太明显了,连笨蛋都看得出来的事,能瞒过唐俭,许敬宗?更不要说李靖了。
    草原这地方很邪,刚想到李靖,就有护卫跑来告诉云烨,大总管有事与云侯相商,请到大帐一行。
    急匆匆来到大帐,只见案几上摆着一个锦盒,有一个浑身是伤的大汉站在李靖前面,周围被护卫团团围住,随时准备开始砍人。大汉很熟悉,就是那个在大雨里唱歌的熙童,只见他衣衫破烂,蓬头垢面,肩上背上都有血不断的渗出来,看来是经过了一场极为残烈的搏斗。
    “熙童,怎么会是你,你不知道擅闯军营是要被砍头的?”云烨对李靖施了一礼之后就急匆匆的问熙童。
    “某家欠云侯一条命,听说大盗夜陀曾得罪过云侯,某家千里独行追杀夜陀,终于将这贼子毙于刀下,特地带他的首级来给云侯一观。”多日不见,这家伙还是那么精神,被人家砍了好几刀中气依然充足,豪气不减当年啊。
    李靖对云烨说:“这个人带着一个首级来到大营,说是自己杀了半路截杀云侯的恶贼的。老夫没有见过夜陀,于是请你来辨认一下。”
    云烨掀开锦盒,里面果然是夜陀的人头,夜陀死的时候痛苦无比,脸都快抽到一起了,头是被快刀斩下来的,切面光滑无比,云烨心中一紧。
    回头问熙童:“你的门派叫什么?他们还想知道什么?”
    云烨话一出口,周围的护卫立刻就把手中的横刀抵在熙童的要害上,这家伙似乎是一个滚刀肉,面对五六把雪亮的长刀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,只是张着嘴大笑,仿佛在嘲笑云烨不识好人心。
    “熙童,算了吧,在我面前就不要装了,我告诉你两件事,第三件事等你招供之后我再告诉你,第一,你不是夜陀的对手,第二,夜陀不用你杀,他也会死,。”
    “老子是偷袭才干掉他的。”系统扯着嗓子大喊。
    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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